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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招20名备案制教师年后报名

类别: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5-02-27 16:44:38   浏览:

  五金聊城市技师学院(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是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是领导干部的楷模孔繁森同志的母校。学校始建于1958年,具有67年的办学历史,下设智能制造系、电气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城市建设系、经济管理系(乡村振兴学院)、现代服务系、升学部9个教学系部,开设有智能制造技术应用、机电技术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等44个专业,其中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焊接加工为全国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第二阶段建设专业,机械加工技术、建筑工程施工是省级品牌专业,电气设备与控制、建筑工程施工专业为山东省高水平建设专业。学校现有教职工632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26人、副高级职称139人,双师型教师占比80%以上。学校在校生规模达1万人,年培训社会各类人员9.4万人次以上。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7年2月24日以前出生),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24日以后出生);报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2月24日以后出生);报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4年2月24日以后出生);

  (五)应聘人员须为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高校毕业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成功的人员于2025年4月7日11:00--2025年4月13日9:00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5年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分。本次选聘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加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教材及内容由学校根据岗位确定。在试讲结束后,面试人员要回答考官2个问题,回答问题的成绩计入面试成绩,试讲、答辩成绩分别占70分、3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1.考察人选的确定: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 1:2 比例(尾数四舍五入)确定考察范围人选。选聘教师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试讲成绩依次确定。

  2.考察内容及要求:考察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考察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是否存在不能应聘的情形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的,不予考察通过。

  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填写《2025年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选聘教师考察信息表》,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3.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1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市技师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市技师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最低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限内不得擅自离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出招20名备案制教师年后报名